一、项目名称:高平市公安局视频督察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JYZX2015—277A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可以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备注 |
第一包 |
大监督平台视频督察系统建设 |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高平市公安局。
四、预算金额:480.94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贰级及贰级以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等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3、项目联系人:杨先生、0356-52844310356-5284436(传真)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时30分
3、地点:高平市质监局六楼第二开标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平市公安局,联系人:姬德民,联系电话:0356-5222812.
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4日
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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