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液晶屏升降器项目
项目编号:常采竞[2015]22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有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3、投标人须在江苏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服务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三年原厂质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下载地址:/upfiles/admininfo/20150916/20150916142922_71847.doc
五、投标保证金:
获取文件后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凭证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据凭证。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5020109000099895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暨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特别说明: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八、本次谈判采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恒青
电话:0519-86800351
传真:0519-86800352
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夏晓梅 联系电话:0519-8199312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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