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等14 个服务区增设监控系统工程 已由 陕高速函【 2015 】 67 号 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关于服务分公司 2015 年计划内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及预算 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现委托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勉县等14个服务区增设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08万元。
2.2招标范围:勉县等14个服务区增设监控系统工程,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设一个标段:勉县等14个服务区增设监控系统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来( 2010-2014 )完成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工程业绩,累计完成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投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2015 年 11 月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 号紫竹大厦A 座21 层6 号 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入陕登记备案手续(均为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 月18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陕西体育宾馆指定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保证金5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sntba.com ( 陕西省采购及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 、www.sxsglj.cn (陕西省公路局网)、www.sxgs.com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机关公司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9-87832481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女士
电 话: 029-857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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