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单位: | 北京盛创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1-13 08:45:48 | ||||
项目名称: |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投影幕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0107135021140 | ||||
查看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盛创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周蕾 | 联系人: | 周 飞13717678437王冬13601134439 王玉18811217401 | ||
联系电话: | 010-88003040 | 联系电话: | 010- 62619492 57200920 57200921 | ||
电子邮件: | elei2662@sina.com | 电子邮件: | skynet138@126.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1-07 08:41:26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古籍馆临琼楼 | ||
截止日期: | 2014-01-13 08:41:26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10-88545817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供货商需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供货商在竞价时需上传售后服务承诺函。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 严格按照厂商标准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未开封新产品。 2、所提供的产品均按照原厂保修,原厂服务。 3、如果您提出相关的技术要求时,我们将及时给予您满意的回复。 4、如果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厂家的保修条款为您提供服务。 5、如果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外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发生成本费用时,我们将免费为您服务. 6、终身提供7*24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热线:13717678437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盛创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自成立以来一直秉着诚信经营为宗旨为广大用户提供完善的产品服务,公司主营多媒体投影机 、计算机、办公产品等多媒体设备,与多个知名厂家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现已是:1)NEC投影机 商务型、教育型、工程型投影的全系列总经销; 爱普生 松下 3M 夏普 、索尼 、优派、日立、明基 、丽讯、三菱、科视、巴可投影机的北京区核心代理商, 2)联想 DELL 宏基 三星计算机的行业合作伙伴,3)飞利浦 优派 NEC LG 三星液晶显示器和大屏幕的北京区特约经销商, 4)红叶 普乐士 天士博电子白板和三星 锐普投影幕的北京区经销商, 5)夏普 飞利浦 索尼液晶平板电视的北京经销商, 6)宝德服务器、图形工作站、 工控机的北京区行业供应商, 7)纽曼、忆捷、西数移动硬盘的北京区行业供应商 8)天意兴隆、映美、惠朗装订机和票据打印机的北京行业供应商, 9)虹光 、精益扫描仪的北京区行业供应商, 10)公牛插座、得力复印纸、音箱等计算机配套产品的北京行业供应商,11)网络设备 UPS 防火墙 上网行为管理协议供货商 ,并且具备中央政府采购资质,了解政府行业用户的需求和采购流程,本公司在消费者当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与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着重信用、守合同、保证产品质量、多品种经营特色和薄利多销的原则,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同时,在发展中倡导“专业、务实、创新、高效”的企业精神。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 1、客户至上 2 、尊重个人 3 、鼓励创新 4 、团队合作 。力争在激烈的市场中,乘风破浪永创佳绩。 | ||||
报价总金额: | 6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盛创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6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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