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 、福鼎百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福鼎市百胜新区
数字展示厅设计与制作工程(招标编号:闽咨招[2013]89号)”已经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拟邀请单位如下: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鼎野建筑装饰环境设计有限公司、福州柏联装璜装修有限公司。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为1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以福鼎市百胜新区
数字展示厅设计与制作工程 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西侧。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5.工期: 50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本市财政拨款。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 ;
2.8.2.设计单位: / ;
2.8.3.代建单位:/;
2.8.4.监理单位:/。
3、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
3.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2发售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
4 、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中国展览馆协会核发的合格有效展览工程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机电工程专业职称。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类似工程业绩 ” 要求:
1 项;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3 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个数字展示厅类似项目(布展面积 500 ㎡以上及投资额 100 万元以上
数字展示厅)设计、展项制作、布展施工相关业绩。
4.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9时00前送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逾期收到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百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
电 话:0593-7809399
联系人: 易会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 ) 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郑先生、冯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鼎市百胜新区数字展示厅设计与制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