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州专业音响灯光展十周年广告语征集
更新时间:2011-6-24 13:40:59 编辑:亦蓝 文章来源:舞台灯光网 调整文字大小:【
大中小】
6月23日报道 历经九年沉淀与发展,广州专业音响灯光乐器展(以下简称“广州展”)已成为独傲中国专业音响灯光乐器产业基地的品牌展会,并因其展会规模、效果及档次的快速提升而成为全国音响灯光乐器行业的一大知名展会。2011年广州展展览规模和专业观众数量共创新高,展览总面积达5.6万平方米,共八个馆(四个音响馆、两个灯光馆、两个乐器馆)。国内外展商共842家,其中音响灯光展商590家,乐器展商252家,比上一年增长64%。四天的展期迎来国内外专业观众35128名,同比增长37%。
2012年将迎来广州展的十周年,这象征着展会迈进成熟阶段,也标志着展会将踏出跨越性的一步。十周年,对于广州展及一直支持广州展的参展企业和观众而言都意义非凡。蛰伏十年,终为蜕变。广州展将借此良机深入谋划,进行质的蜕变,做出跨越性的提升,并藉此十周年之际,特意策划“广州展十周年广告语征集活动”,进一步将专业化、国际化的展会定位传遍海内外。
随着十周年广告宣传语征集的开始,广州展十周年系列活动正逐渐拉开帷幕,更多精彩内容期待您的关注!
欲详细了解广州展的情况请登录官方网站:www.soundlight.cn
一、征集要求
1、征集展会广告宣传语,要求准确体现展会的愿景、使命、理念,体现广州展是在产业基地举办的、经过十年艰苦创新才发展成为今天的全国第二大专业音响灯光展会,未来将会成为国内规模最大、世界知名的展览会等特点;感觉大气恢弘,响亮有力。
2、广告词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富有新意和影响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3、广告词字数在15个字之内,中文投稿。
4、严禁抄袭和侵犯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投稿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展会广告宣传语;内涵的说明文字或创作说明;投稿人具体的联系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地址,以便奖品寄送)。
2、提交方式:
(1)纸质版作品:请投至: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大院广东国际科技贸易展览公司,邮编:510033,信封正面左下角写明:广州展广告宣传语投稿;
(2)电子版作品:请点击此处http://www.soundlight.cn/expo/2012ad.asp“十周年广告语征集投稿”处提交。
3、投稿截止时间:8月3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评选结果将于9月10日左右通过展会官网和相关活动网站公布。
三、评选原则与程序
1、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程序:公司将邀请专家委员会进行专业评选。
评选结果将通过展会官网及各大音响、灯光、乐器媒体发布。作品获奖者将于颁奖期内被电话告知领奖事宜。
四、奖励标准
金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
银奖5名,每人可获价值1000元精美礼品一份
备注:以上奖金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五、相关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征集方广东国际科技贸易展览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展”)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以及因技术问题造成的作品损坏、丢失、延误不负有责任;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方广东科展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次活动所征集的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注册权以及版权归广东科展所有,广东科展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应征者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作品若有雷同,征集方将以先收到者的作品优先;
5、投稿人保证其按照本次活动要求所提供的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6、征集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7、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对活动规则没有异议。
8、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广东国际贸易展览公司所有。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舞台灯光网,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视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