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A召开修订《等级评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会
更新时间:2011-3-21 9:18:16 编辑:亦蓝 文章来源:舞台灯光网 调整文字大小:【
大中小】
3月4日至9日,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为修订《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分别于上海、杭州、广州召开征求意见会。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技术市场部部长劳伟杰主持了上述会议,技术市场部副部长周建辉介绍了《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拟修订的内容。来自50余家工程企业的70余名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了征求意见会,大家畅所欲言,对拟修订的内容予以肯定。
由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工作已经进行了6年,其影响力正日渐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参加评定企业的反馈意见及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反映的实际问题,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决定对现行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证书的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将“年审”改为“复评”;对“专业灯光”、“专业音响”类别的业绩增加了“固定安装”的限定;“舞台机械”类别部分业绩增加了“固定安装”的限定;相应调整了评定费用和升级费用。另外,还征求了拟增加的2个评定类别的名称以及类别的界定范围等内容。
3月4日、7日、9日在上海、杭州、广州召开的征求意见会上,绝大多数企业对修订《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表示赞同,认为这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修订的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对拟增加的2个评定类别,众多企业认为是有必要的,是专业细分的必然结果;也有部分企业担心增加新的评定类别的专业性、会对现有的评定类别以及演艺设备工程市场有一定影响。
上述会议结束后,等级评定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待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批准修订《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后进行发布。预计新一期的等级评定将于4月初接受企业申请。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舞台灯光网,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视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编辑推荐